我省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增加 河南新闻-新闻-鹤壁新闻网
根据《关于调整2022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将对本省行政区域内,2021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