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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发财梦断 回乡当上"卡头"

• Source: cyol.com
出境发财梦断 回乡当上"卡头" 近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地首例“卡头”收卡、贩卡为境外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信息用于电信诈骗支付结算,涉案金额高达932万余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楚爱军(化名)等7名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各并处2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 偷渡缅甸“淘金” 本以为住酒店式公寓,上班时间自由,不料到公司后,楚爱军才发现住的是四面透风的铁皮房,而且没有自由。公司内部管理严格,不仅需要上交身份证,而且活动范围仅限公司内部,外出需要打报告批准,大门有人把守…… 公司将他们包装成拥有名表豪车、阳光帅气的富二代,还配发一部手机用于添加女性好友进行诈骗。 回流国内做“卡头” 刚从外地打工回来的李某,工作并不顺利,经济上渐渐捉襟见肘,此时楚爱军给他指出一条“财路”——只要他提供身份信息,以他的名义去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及U盾,等一切办妥,就能拿到好处费。面对“性价比”如此高的工作,李某答应下来。 通过朋友互相介绍,楚爱军迅速在当地发展6名“卡农”,收购11套银行卡。 协助诈骗结算900余万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陆某被骗资金转入了洪泽区某银行的个人账户中。无独有偶,仅在一个月内,就有18笔大额资金共计932万余元流入在该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而这些账户均为楚爱军发展下线的“卡农”账户。经“卡农”交代,楚爱军通过邀请他们吃饭、赠送香烟等方式让他们办理手机卡、银行卡、U盾,用一段时间后统一挂失。 案发后,洪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专人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会商,对案件情况仔细研判,指导侦查机关收集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被诈骗人报案的相关客观证据,确定各犯罪嫌疑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主观明知。 审查起诉阶段,洪泽区检察院针对楚爱军系收卡、贩卡“卡头”,其他人系卖卡“卡农”提出不同幅度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