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销售新规实施 收益率展示有变化-银行频道-和讯网
记者了解到,当前市场上业绩比较基准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单一数值型,如“业绩比较基准为4.00%”,此方法最为简单直观。二是区间数值型,如“业绩比较基准为3.30%~4.25%”,这种方式相对谨慎保守。 三是在基准利率或市场化利率上做加减。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这种方式适用于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四是指数或指数组合型。如“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此方法适用于追求相对收益的产品。 普益标准研究员李子鑫称,市场大多都是基于不同产品的特点选择不同的业绩比较基准类型,像单一数值型可以看作绝对基准,这种方式往往代表某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对投资单一项目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其计算方式可能更多是基于内部研究和测算,投资者看上去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无法准确了解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的原因。 “市场选择使用相对基准的原因是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大多来自公开市场,随着指数会有一定的波动,目前公募基金已经普遍使用这种动态化的比较基准。此次《办法》的实施是要求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做到有理有据,避免误导投资者。”李子鑫说道。 据悉,此前市场上采用单一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占比较大,但新规落地前后,采用单一数值业绩比较基准的比例有所降低,而区间数值型和指数挂钩型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提升。 目前,监管对于理财采取何种类型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未做规定。有观点建议,未来理财可更多参照挂钩指数型的动态比较基准,这是考虑到大部分理财产品为多资产投资组合,而此种计算方式可使投资者了解到产品的风险等级,根据资产投资比例来判断是否合适自身的风险偏好。 在李子鑫看来,绝对基准和相对基准的设定没有绝对的好坏,要根据各个资产类别的特性来决定。此次新规从销售端为产品净值化奠定基础,但大部分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水平并不高,产品销售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用简单的语言让客户理解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 (责任编辑: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