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凤凰网房产成都
另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此次政策的主要内容在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所提及,体现了改革政策细化和持续推进的导向。此次税费政策有三个重要导向。第一、减税内容多、力度大,包括增值税减免、房产税减免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对于长租公寓企业降低税费负担的导向。第二、减税涉及面广,除了原有的长租公寓企业以外,一些存量土地开发的项目,也有类似减免的机会和空间。第三、市场反应良好。本身长租公寓企业经营压力比较大,通过此类减税,能够真正促进企业的更好发展,尤其是增强了后续租赁业务开发的信心。 财政部网站7月26日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