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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法》:加拿大对原住民的"合法"掠夺与迫害 - 未名空间(mit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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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bs.com 虽然殖民者口口声声地说,建立“保留地”的目的是“鼓励土著群体从事农业生产”,但他们留给原住民的,往往是最不适合发展农业的土地,比如贫瘠的土地或多岩山地。与此同时,最肥沃的土地被殖民者迅速攫取。此外,加拿大政府有权以修建铁路、电网和公路等公共设施为由,在未经原住民同意、也不提供补偿的情况下征用“保留地”,让“保留地”进一步支离破碎。而“保留地”区域的矿产、沿海水域和湿地等资源,也不归原住民所有。 Mitbbs.com 这种以法律之名行掠夺之实的行径,激起了原住民的反抗。贫瘠逼仄的“保留地”无法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生存资源,更谈不上发展空间。为了应付原住民的抗议,殖民当局1912年成立了所谓“麦肯纳-麦克布莱德委员会”,对原住民“保留地”的情况进行调查。然而,该委员会却根据“保留地”的“利用情况”进一步缩小了“保留地”的面积。正如加拿大地理学家科尔・哈里斯所说,“政府夺走了他们的大部分土地,把一小部分分给他们作为‘保留地’,然后又夺走了大部分‘保留地’。” Mitbbs.com 哈里斯指出,“保留地”制度不仅夺走了原住民的土地,而且摧毁了已经存续千百年的民族。原住民世世代代以狩猎为生的大家族聚居式生活,被殖民者强加于他们的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活方式取代。传统社会分崩离析,生存资源严重短缺,许多原住民被迫离开家园,到城市谋生。然而,离开“保留地”意味着他们不得不放弃作为“印第安人”的身份和权利,在主流社会的排挤与同化中迷失自我,沦为城市“边缘人”。 Mitbbs.com 由西方殖民者制定的《印第安人法》,不仅体现了对原住民的百般迫害和歧视,还散发着“白人男性至上”思想的恶臭。根据该法案,有“印第安人”身份的女性如果嫁给没有“印第安人”身份的男性,也会失去“印第安人”身份,失去“保留地”居住权和家庭财产继承权。而且,如果她们在婚前没有获得“印第安人”身份,她们的孩子年满21岁时将丧失“印第安人”身份。这一规定却不适用于男性“印第安人”――即便他们与没有“印第安人”身份的女性结婚,仍然可以保留自己的“印第安人”身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认定,有关条款违反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损害了土著女性及其后代的文化权利。 Mitbb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