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新

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超250米建筑要严控
);
document.getElementById( appDownload ).onclick=function () {
location.href= http://ndapp.oeeee.com/preindex/?ext link jsonpack= +encodeURIComponent( { id : BAAFRD000020210706518098 , type : doc , sign : 97ac7b0ac730f710147420894e885e00 } );
}
}
})();
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超250米建筑要严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惩戒问责。
加强项目审核把关
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
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
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建设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合理建设工期,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