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盲盒"岂能目中无法--法制网
与专门制作的盲盒相比,无主快递似乎有与生俱来的“盲盒基因”。但这种销售“快递盲盒”的行为本质上是“慷他人之慨”之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快递物品在流转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无法投递的复杂情况,但对于包括无主快递在内的异常快递的处理是有严格程序的,绝不能将他人快递随意上架销售。 我国《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递。”《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递管理规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