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受警告处分,特级教师等荣誉被取消_中小学校
8月5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