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知名生活百貨分店,在前方廣場以ㄇ型欄杆及鐵鍊區隔機車停放、行人通道,吳姓男子於2018年5月間跨越鐵鍊不慎絆倒,頭部撞擊地面造成重傷癱瘓,需仰賴呼吸器及鼻胃管維生,臥床2年於去年5月不敵病痛身亡,家屬心痛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認為雙方都有過失,吳男6成、店家4成,近日判決百貨及陳姓店長須連帶賠償73萬餘元;刑事部分,陳姓店長被依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4月徒刑確定,陳姓店長當時已離職,無法得知其回應。事發的廣場由該生活百貨分店負責維護,早在2012年10月至11月間,即設置ㄇ型欄杆及鐵鍊等設施,吳男是一旁排班的計程車司機,2018年5月4日上午9點多,吳男因要移車而走往排班區,在跨越廣場鐵鍊時不慎絆倒,頭部撞擊地面重傷,需長期仰賴呼吸器及鼻胃管維生,日常生活無法自理,臥床2年在去年5月7日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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