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乾爹陸續「抖內」120萬元給譯名「嵐嵐LanLan」的美胸黃姓女直播主,事後卻感到愛情受騙,要求嵐嵐還錢,並經簽立和解書約定不得對外透漏和解資訊,然而,嵐嵐卻發現媒體廣為報導2人以「38萬元和解」,認為是乾爹洩密,求償懲罰性違約金。台北簡易庭認定乾爹確實提供資訊給媒體報導、已違約,上月底判須賠償嵐嵐50萬元;可上訴。週刊去年2月初報導,擁有32D罩杯的嵐嵐已改名「嵐玥」,身高165公分,一度向乾爹宣稱2人遠距離交往,卻誘騙乾爹貸款抖內120萬元,半年間也只見面5次,還都不能牽手,行徑猶如「剝皮妹」,直到乾爹到展場堵嵐嵐,並打算提告,嵐嵐才自知理虧,願意以38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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