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欠稅338億元、明年3月一筆勾銷 立委要求檢討追討情形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2007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的案件,且欠稅金額達1000萬元,執行期間不得逾2022年3月4日。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明年3月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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