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嘎查村社区将设立至少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_正北方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每个嘎查村、社区将设立至少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
Source: north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