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恩灝:特首防貪大哉問 - 20210720 - 觀點
黎恩灝:特首防貪大哉問 最近行政長官公開表示不會履行競選承諾,即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適用特首的條文由第4條(賄賂)、第5條(在合約事務上給予協助等而作的賄賂)及第10條(管有來歷不明財產),擴大至第3條(索取或接受利益)和第8條(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的人對公職人員的賄賂)。 她直言「一定走數」、「今日沒有做到、亦不會做,未來行政長官也不應做」,視修例之舉為「衝着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憲政體制而來」。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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