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提供约定劳动条件,赔!-权益-中工网
来源:中工网 2021-06-28 09:45:37 扬州人李某于2003年10月入职扬州一家生产企业,并签订了劳动合同。10多年后,该公司向包括李某在内的部分劳动者提出两种方案:1、清算之前工作年限,发放一定经济补偿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培训后重新上岗。李某等人未接受这两种方案,仍继续到公司上班,但被安置在工作区域之外的固定场所,并被要求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后李某等人向公司发函指出该行为属变相逼迫辞职,要求三日内恢复工作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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