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法制网
犯罪嫌疑人蒋某当庭陈述了他与被告人谢某共同使用GOIP设备(一种虚拟拨号设备)为他人拨打诈骗电话提供支持的过程,并与被告人谢某就细节问题进行了多轮对质。合议庭参考二人在对质中的语气、表情、神态等,在综合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并经过充分评议后,最终,对被告人谢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了相应刑罚。 2015年2月,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Source: legal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