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结伴野泳1人溺亡,3名少年却隐瞒不报 法院判了_杭州网
绿化公司作为案发绿化带的管理人,在涉事水池旁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未安排人员对区域进行安全管理,故其未尽到谨慎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存在过失,应承担一定责任。 小荣兄弟俩和小鹏邀约小鸿至水池游泳,发现他溺水后却未尽力进行有效施救,事发后仍隐瞒不报,直至次日小鸿父母报案后,才找到小鸿尸体,故三人存在过错,且相互间具有意思联络,基于共同的过失导致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三人尚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