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支聯會」外國代理人 國安處勒令交料 - 香港
消息透露,香港警方昨日(25日)首次引用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去信在囚的何俊仁、李卓人,以及鄒幸彤、陶君行、梁錦威等約10名「支聯會」董事及幹事,表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有關人等在兩星期內回信,向警方提交有關資料。
Source: wenwei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