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香港應盡快就《反外國制裁法》展開本地立法 - 來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6月10日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並已獲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在公布之日即日起施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指出,特區政府支持將《反外國制裁法》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實施,她已向中央提交意見,並支持以本地立法程序實施。筆者認為,《反外國制裁法》屬於全國性的法律,而且涉及外交事務,完全符合《基本法》第18條規定,因此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做法完全合憲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