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修改举报奖励机制今年十二月起施行-中新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对外公布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点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亮剑”。为此,《暂行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举报奖励程序,确保奖励发放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举报奖励制度正向激励作用。